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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法院制作电视片宣传《人民调解法》
  发布时间:2011-06-17 09:14: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隆化法院与隆化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电视专访,就《人民调解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和执行各种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进行了报道,受到辖区广大群众的欢迎。

201111,《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以来,隆化法院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了设立宣传点、印刷宣传单、为人民调解组织讲课等多项措施,进行了广泛宣传。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通知》后,该院积极与县电视台取得联系,通过电视专访的形式,由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向广大群众介绍了《人民调解法》中关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等内容,重点讲授了人民调解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各种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具体程序,为全面正确地贯彻好人民调解法,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努力形成各方对《人民调解法》全力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推动作用。

(供稿:隆化法院 于春江)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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