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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法院环保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
作者:李胜利  发布时间:2013-08-11 11:44:58 打印 字号: | |

滦平法院环保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

     8月8日,滦平法院环保法庭到虎什哈镇三道河村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缪某失火一案。鉴于本案被告人缪某年近七旬,身有残疾,行动不便,同时为了更好地震慑犯罪、教育当地群众,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决定将此次开庭的地点选择在被告人居住地:三道河村村委会。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法警一同出发,到三道河村村委会参与此次特殊的庭审。

    被告人缪某已满67周岁,但根据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缪某拘役四个月,其目的就是要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这是环保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深入到案件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既能有效震慑犯罪,又能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滦平县森林覆盖面积较大,护林防火任务严峻,通过此案的巡回审理,对全县人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人人做好护林宣传员,当好护林监督员,为实现滦平生态建设、绿色掘起贡献力量。

来源:滦平法院
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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