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子区法院“七项措施”加强作风建设
日前,营子区法院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河北省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刁难办证群众》的专题节目,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立案庭、人民法庭等窗口单位的干警,坚决杜绝群众观念淡漠,特权思想浓厚,工作作风粗暴等问题的产生,提升服务质量效能,回应媒体监督和人民群众期待。
一是严明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不得早退,迟到;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禁止工作期间擅离岗位、上网聊天;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增强自律意识。
二是统一着装。法官、司法警察在上班时,庭审和集体活动时一律着制服,按规定佩戴标识,持证上岗;接待当事人和庭审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爱岗敬业。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确保干警人人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杜绝思想信念淡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的现象。
四是厉行节约。开展艰苦奋斗光荣传统教育,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使干警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要求大家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入到创建节约型法院活动中;严禁“餐桌浪费”、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不得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和高档酒店。
五是强化管理。警车仅限于警务和公务活动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非警务和公务活动不得动用警车,更不得作为个人上下班的代步工具;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警车外借和使用警车接送学生,参与婚丧嫁娶、钓鱼、旅游等活动;非警务活动不得亮警灯、鸣警笛,不得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等不宜停放警车的地方。警车使用后,当日应回院并停放在指定位置,确因特殊原因当日不能回院者,须报院长批准。
六是强化诉讼服务。积极推行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措施,减轻当事人诉累;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倡导用语文明,态度热情,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诉讼服务。
七是强化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向社会各界聘请廉政监督员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职责;开展审务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