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法院建立“一点评两通报三分析”制度
宽城法院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高度重视,为做好年底攻坚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规范评查工作,该院确定了“一点评两通报三分析”制度:即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点评,将各庭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和案件评查情况进行逐月通报,对案件质效指标、案件信访风险全面分析。
一是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点评制度。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审监庭牵头负责,各庭负责人主要落实评查点评的评查点评小组。要求审监庭将改判、发回案件逐案登记,制作登记表,记清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一审主办人、一审判决结果,二审改判发回的原因。要求案件主办人在收到改判、发回的裁判文书之日起15日内写出案件分析报告,报告写明原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依据和理由,同时根据二审结果写出自评分析。将登记表、自查报告及案件卷宗材料交评查小组,由评查小组对案件进行分析,给出最终意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交审委会确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坚持月评查,月通报制度。各庭每月20日前将本月结案案宗报送审监庭,由专人进行评查。评查人员从实体、程序上对案件进行审查,根据评查情况,做出优秀、合格、一般瑕疵、重大瑕疵的评查结果,并根据评查结果制作评查通报,在内网进行通报。另外,根据评查数据,把各庭的收结案、调解率、撤诉率等案件质量考核指标进行排名通报。三是对案件质效指标、案件信访风险全面分析制度。每月月底,审监庭根据评查数据,依据审判流程信息化平台,把各庭的收结案、调解率、撤诉率等案件质量考核指标进行排名,使每名审判人员对自己承办及他人承办的案件质量情况有深层次的认识,进而深入查找原因,积极整改,提高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