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两级法院联手化解执行信访难题
近日,承德中院执行局与兴隆法院执行局联手化解一起长达六年的执行信访案件。
2006年,某工程队与王某、王某某签定施工合同,约定完工后王某、王某某给付工程款,因王某、王某某未履行合同,工程队向法院提起诉讼,兴隆法院判决被告王某、王某某给付某工程队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四万余元,随后,某工程队向兴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王某某已病故,王某无力履行义务,便四处躲避执行,导致案件始终不能执行,申请执行人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形成执行信访难题。
兴隆法院党组要求执行局在穷尽执行措施同时,要主动向市中院执行局汇报,寻求支持、帮助。市中院执行局对此案给予高度重视,李亚平局长作出重要批示,并多次组织两级法院执行局对案件进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两级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约谈申请执行人,释法明理,做信访稳控工作。在两级法院执行法官的共同工作下,双方当事人相互做出了让步达成和解协议,工程队拿到工程款。
至此,这起长达六年、申请人多次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在两级法院执行法官共同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