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滦平法院制定“6=1”工作目标 树立平民法官形象
作者:李胜利  发布时间:2013-12-08 15:50:14 打印 字号: | |

滦平法院制定“6=1”工作目标 树立平民法官形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滦平法院制定了“六个必须等于群众一个肯定”的“6=1”工作目标,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努力争当平民法官,确保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一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一切工作为了群众利益,一切付出为了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行为准则,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必须完善便民诉讼措施。软件上,树立干警平民法官形象,热情接待当事人,用真心、耐心、细心为当事人解忧;提升干警学习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与民沟通能力等综合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赢得群众信任。硬件上,完善便民设施建设,建立网络咨询平台以及24小时群众服务热线,并在法院大厅设置电子滚动屏,为群众公开审判流程及裁判结果。三是必须及时合理答复群众严格笃信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坚持对群众的呼声及时作出答复,让群众安心、放心。全体干警保持全天候开机,不分节假日安排24小时值班干警,对立案、咨询的群众及时做好登记,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业务领导,作出快捷合理的答复,让群众进入法院大门就满意而归,降低群众讼累。四是必须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开展巡回审判,摸准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更好的了解纠纷背后隐藏的矛盾,有的放矢地做好群众工作。提高庭审效率,促使双方当事人息诉罢访,保证案结事了。坚持定期回访,对案情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出裁判后定期走访当事人,努力帮助双方当事人彻底化解纠纷。五是必须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透明、独立的审判模式,广泛接受监督。妥善处理好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对新闻媒体记者关于案件的追踪报道,作出准确的回应;配合新闻媒体记者作出积极、正面的报道。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或释明。六是必须提高干警凝聚力。统一思想、团结一心,与党的十八大对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滦平县域实际相结合,打造平民法院和平民法官,努力为构建和谐滦平做出贡献。     

来源:滦平法院
责任编辑:李胜利
联系我们

地址:承德市迎宾路J-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