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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法院:五条“线性”标准谨防廉政风险
作者:张莉  发布时间:2013-12-19 11:47:41 打印 字号: | |

宽城法院:五条“线性”标准谨防廉政风险

为切实规范司法权力的运行,宽城法院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设立五条“线性”标准,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一是制定廉政风险排查线。在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各种风险因素调研汇总、分类识别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了34个风险点,把触角延伸到各个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

二是设置廉政风险等级线。通过有效辨识评估,按照风险程度高低划分为一、二、三类风险等级:出现风险的是一级,由院党组重点监控;出现苗头的是二级,由院领导、纪检监察室重点监控;有可能转变为风险苗头的为三级,由部门负责人监控。

三是突出廉政风险预防线。为确保廉政风险点得到有效监控和防范,以“预防在先、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注重实效”为工作思路,制定了廉政风险谈话制度、报告制度、督办制度等共性防范措施。

四是明确廉政风险警戒线。把廉政风险管理纳入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建立信息反馈平台,通过信息监测、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各岗位风险点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五是细化廉政风险责罚线。将廉政风险管理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相结合,与法院干警的任用、晋级、评先评优相挂钩,严格责任追究。如有违反廉政风险点的干警,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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