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滦平法院:“四个保障”全面强化廉政建设
作者:张莉  发布时间:2013-12-19 11:48:45 打印 字号: | |

滦平法院:“四个保障”全面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注重教育方式,强化思想保障。注重廉洁司法教育,不失时机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各级党委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推广廉政建设先进经验和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运用“思想教化、方式创新、制度规范、监督有力”四大手段,强化廉洁观念,有效开展诫勉和警示谈话,实行廉政风险重点环节全程监督,全面规范干警行为。

二是力推阳光司法,强化机制保障。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借助信息化建设这一载体,有效推行立案、庭审、执行、信访等8项审务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重要事项、重点案件。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公开法院咨询电话、举报电话,注重舆情研判分析,及时了解民情,汲取民智,改进工作,力保廉洁公正司法。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外来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群众的社会监督。定期向县人大报告审判工作,邀请县人大领导、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来院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评查,座谈审判工作,虚心倾听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争取支持,不断改进工作,促进廉洁公正司法。

四是狠抓班子建设,强化核心保障。强化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榜样和辐射作用。坚持民主决策,涉及基本建设投资、人事安排、大型院务决策,均采取党组会研究决定制度,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审判制度,强化审判分工负责,努力做到不插手案件调处,不说小话、不打招呼,严格按审判纪律规定,尊重主审人、合议庭的意见,大型疑难案件、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罚的,坚持审委会讨论,集体决定;带头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坚决不收礼金、有价证券和拒绝当事人为案件处理设置的宴请,审慎处理社会人际关系,维护司法形象;从建设节约型法院出发,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坚持招待从简,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最大限度减少财务支出,自觉树立廉洁清正领导形象。今年,因领导班子带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财务支出近三十万元。

责任编辑:张莉
联系我们

地址:承德市迎宾路J-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