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法院:“343模式”强化人民法庭建设
多年来,滦平法院尝试发挥三个职能、强化四个举措、测重三个保障,即“343模式”,有效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发挥三个职能:一是服务基层便民利诉。开展“一乡一庭”审判机制建设,把法庭设在群众的家门口,立案、送达、开庭、调解、执行便捷快速,使打官司跑断腿的成为过去;温馨调解、司法救济使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更利于人民群众所接受。二是及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问题,就地开庭,及时化解矛盾,返璞归真探寻司法的真谛;协调司法所、民调组织是矛盾纠纷多角度多元化得到化解,使大量频发的小矛盾、小纠纷分流化解在诉前、诉外,近年来,滦平法院民事案件以15%的比例在逐年下降。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通过以案说法、法治橱窗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自觉遵规守法、依法办事;与属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检察室等基层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保障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强化四个举措:一是建立简易民事案件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在强化规范司法行为基础上,做到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确保权责统一。二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制度。坚持庭审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化投入,扩大信息技术在基层司法公开中的应用,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立足人民陪审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多、了解民情世故、说服力强的优势,在法官的指导下,将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简单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处理,既有效化解纠纷,又有效缓解基层法庭人少案多的问题;2012年以来,经过三轮的遴选,人民陪审员由原来23人增加到现在的56人,有效的加强了人民法庭的实际效果。四是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审判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制度建设,防止产生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确保司法权依法规范公正运行;健全人民法庭考核机制,实行“五必考”:即六项职责必考,出勤率必考,群众满意度必考,乡镇干部评议必考,个案抽查必考,同时,对每位干警的工作进度、制度执行情况及群众满意度进行定期公式,接受辖区群众的监督。
侧重三个保障:一是装备和资金的下沉,侧重物质保障。不论是办公食宿条件的改善,还是交通通讯工具的配置,坚持法庭首选,保障基层法庭长距离快捷办案;在办案补贴、岗位津贴等方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人民法庭倾斜;该院将第一个数字化法庭设立在长山峪法庭,成为承德法院系统第一个标准化人民法庭,同时,视情况基层人民法庭配备1——2立案警用车辆,适用山区办案的自行车多辆,使法庭办案快捷灵活。二是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侧重人力保障。强化优秀干警向基层聚集,选派21名优秀法官充实基层,担任乡法庭庭长;让人民法庭成为审判骨干历练和成长,让扎根基层的法官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三是鼓舞士气、锻造人才,侧重用人机制保障。坚持人从基层出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该院近年招录的法官9名具有研究生学历,全部安排在人民法庭工作;从用人制度上保障,对于长期在人民法庭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落实职级待遇,今年有一名人民法庭庭长被提拔为院领导,三名基层干警被提升为中层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