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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网:营子区法院:三项措施促进网上拍卖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4-08-19 17:04:59 打印 字号: | |
 

    营子区法院:三项措施促进网上拍卖工作顺利开展

   为最大限度实现涉诉财产交易价格最大化,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与司法公开工作的紧密衔接,营子区法院实行三项措施促进涉诉财产网上拍卖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形成工作合力。成立营子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执行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负责网络司法拍卖日常工作。机关办公室抽调财务、网管人员负责网络司法拍卖银行专款账户管理及日常网络运行、系统维护,司法技术辅助室负责涉诉拍卖物品鉴定、评估,研究室负责网络司法拍卖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面监督拍卖程序及流程,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协助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顺利开展。

增添设备,专人专管,健全保障机制。在积极筹建执行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另筹措资金购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数码相机等专门用于司法拍卖工作的必要设备,并且购置专业杀毒软件,每周对电脑系统进行更新、维护、杀毒,确保电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绝对安全;挑选业务能力强且能熟练操作和使用电脑的年轻干警专门负责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对上网拍卖的涉诉物品逐一登记建立电子档案,保障已拍涉诉物品和流拍物品分类管理;制定网上拍卖流程规范,要求司法拍卖负责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守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和使用,不得随意透露淘宝注册账号、密码及购买人信息。

营造氛围,宣传到位,扩大受众范围。确定涉诉网上拍卖物品后,通过区法院执行公开网、电子屏、区法院官方微博、电视台等宣传媒介及时公布涉拍物品动态信息、拍卖须知、拍卖程序等信息,尽可能提高法院司法拍卖透明度、知情度和认知度,让广大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法院涉拍物品。并在区法院官网建立网络司法拍卖链接,让公众能够直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页面,方便广大社会群众能够及时准确的参与网上司法拍卖。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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