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高效维权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迅猛增长的状况,2014年6月,双滦区法院成立劳动争议合议庭,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使得审判工作效能得以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劳动争议合议庭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3件,结案率为96.5%,同比增长5.5%;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4.7%,同比提高6.8个百分点;平均审限缩短到51天,实现调撤率高、服判息诉率高、二审维持率高,上诉率低、发改率低、信访率低“三高三低”的良好形势。
探索审判方式改革,便捷群众诉讼。积极探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方式改革,一是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针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积极推行简易程序、调解优先、一庭审结;对于案情复杂且不具备调解可能的案件,推行及时判决,及时宣判,杜绝以判压调、拖延裁判等现象;二是推行“陪审员全程介入”与敏感案件“法官合力化解”制度。在劳动纠纷审理与化解过程中,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的优势,延伸人民陪审员职能,部分陪审员参与调解、外出勘验,有效推进了纠纷化解;另外,积极推行要素式裁判文书样式改革,截止目前,共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下判案件113件,简化后的裁判文书篇幅减少30%-40%,平均每份减少800字以上,服判息诉率为99.59%,高出一般民商事案件5.89个百分点。
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加大民生类案件的关注力度。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多为涉民生类案件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化解民生矛盾。一是开启“绿色通道”,推行案件分类制度,将追索工资报酬、医疗费用、工伤赔付等严重影响当事人基本生活、诉求迫切的民生类案件进行“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施行“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偿付”制度。该项制度主要工作内容有:1、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工作时,以一次性解决双方所有劳动争议为前提,争取用人单位当庭即时履行调解方案,使劳动者“手持现金、即时结案”。2、在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后,协助劳动者敦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生效文书。截至目前,在该制度指导下,累计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偿付金额达325余万元。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做好法律审判延伸工作。充分发挥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平台,积极帮助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引导当事人双方将劳动争议及时在企业内部得以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企业协调发展;深入辖区乡镇和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促使其完善自身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以审判、仲裁例会常态化机制为抓手,对新问题、新情况、新政策共同探讨、研究、协调,通过缩小审裁差异有效控制仲裁案件流入法院。今年以来,共协助企业、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调处劳动争议纠纷139件,有效地起到了化解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