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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院:承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福明一行到兴隆县法院调研督导工作
作者:刘振宇  发布时间:2018-07-10 09:01:38 打印 字号: | |

74日,承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福明,刑二庭庭长丛云峰、执行局副局长裘民、办公室主任李胜利一行就“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到兴隆县法院调研督导,兴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凡春陪同调研。

调研中,刘福明院长一行实地查看了兴隆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认真听取了兴隆县法院院长谢孟水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工作的汇报,对兴隆县法院近年来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市中院对兴隆县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满意度较高,认为兴隆县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的直接指挥下,具备了很好的工作基础,班子和干警队伍有战斗力、团结向上、大局感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一把手”工程措施得力,启发性强、收效显著,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干警工作热情高、拼搏劲足,有不少鲜活的经验做法,值得全市法院学习借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按部就班,工作有思路,条理性强;希望兴隆县法院继续在县委的领导下,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全力推进审判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刘福明院长在充分肯定了兴隆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要深入研究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掌握各项考核指标及相关要素,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项考核要素进行逐项核实,实现各项工作与指标的无缝对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严格按照划定路线图与时间赛跑,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住推敲与检验。二是发挥好“一把手”工程效能,扎扎实实做好任务对接。要强化“一把手”工程,“一把手”带头学习相关考核文件精神,带头推进全院执行工作;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在坚持执行局主力军的执行作战基础上,坚持全院团队作战与执行局单兵相接的有效链接,扎实做好各项硬性任务。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多方联动营造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升全社会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认知度。要积极向县委领导及人大汇报工作,争取县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多渠道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认真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力量,切实完成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刘福明院长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全院“一盘棋”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全域性战略任务。要在思想认识上做足文章,把扫黑除恶工作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是关乎净化社会环境、稳固基层政权的有效途径;要抓好全院“一盘棋”工作,确保通过扫黑除恶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二是做好工作对接,抓好案件“进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提升“一把手”工程效能,学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对于硬性要求做到掌握得细、落实得细、督导得细;要明确工作导向,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为“进门”相关案件做好审判准备工作。三是坚持汇报制度,抓好各项排查工作。要坚持工作汇报制度,积极向县委领导汇报相关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处理相关问题与上级政策保持高度一致。要采取多种形式的自查、互查工作,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对所办刑事案件进行倒查,深入查找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做到“扫黑”与“毁伞”并重,确保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实现办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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