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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法院召开发回、改判案件研讨会议
作者:于洋洋  发布时间:2018-07-10 09:07:5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发回、改判案件工作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案件审判质效,7月5日,丰宁法院召开了改判和发还重审案件分析讨论会,副院长张建龙主持会议,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全体员额法官对2017年141件改判、发还重审案件进行集中“会诊”,首先由案件评查人介绍案情,说明案件裁判理由及上级法院发还改判理由,深刻剖析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各分管院长就每个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都进行补充评析和说明,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最后由其他员额法官互评。法官们各抒己见,交流学习,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降低发改率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党组书记、院长王艳军强调,要从根本上提高丰宁法院案件的审判质量,减少发回、改判案件的数量,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功底。案件处理从大局考虑,及时研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关注最高院发布的案例。二要妥善处理情理、法理和天理的关系,达到最佳的办案效果。天理就是民心,情理就是人之长情,法理就是国家法律,案件审理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坚决避免轻程序重实体。程序公正是保证实体公正的前提。四要加强证据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对我院确定八类案件要绝对重视,所有证据的认定严格按照证据的三性进行认定。五要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注意语言的运用,增强说理性,裁判结果要考虑执行力及即判力。六要加强责任心,责任心是法官整体素质的体现,要将责任心体现在案件审理和文书制作的每个细微之处。

   改判、发还重审案件分析讨论实现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也助推了法官素质的提高,为实现司法公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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