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申请人徐某某专程来到双滦区法院执行局将一面锦旗交到执行法官手中,称赞其是“人民的好法官,新时代的楷模”。
徐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双滦区法院裁判,责令被告王某某偿还全部借款35000元。因被告始终不履行给付义务,徐某某向双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双滦区法院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偿还所欠债务及利息;另一方面在被执行人拒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作出限制其高消费的决定,依法划扣了被执行人被依法冻结的住房公积金35000元。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仅用17天便得到了圆满解决,使得执行申请人欢欣鼓舞,连夜制作锦旗以表达内心的赞许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