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承德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涉恶案件,李某等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个月到十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及拘役。
受承德中院指定,承德县法院于今年9月3日至9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等涉恶案件,因该案系承德市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后第一件侦结的大案,社会关注程度高,涉案人员众多,且涉及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职务侵占、容留他人吸毒等多个罪名,承德县法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依法快审快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叁拾柒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整;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董某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法某拘役四个月;判处马某拘役三个月。
承德县法院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