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驻村工作组,感谢党的好政策!是工作组和法院合力为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有了这笔钱,我们就可以用于生产投资和改善生活,早日实现脱贫。”12月28日一大早,五道营村贫困户丁某等四人在省法院驻五道营村扶贫工作组的陪同下,来到丰宁县人民法院领取了两万余元的执行救助款,由衷地发出上述感慨,并送上一面写有“扶危救困司法为民”的锦旗表示深深的感谢。
2010年,丁某等四人为徐某运送砖块,徐某分别欠丁某四人数千元报酬未予支付。后丁某等人向徐某讨要未果,遂将徐某诉至法院。丰宁法院依法判决后,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丁某等人申请丰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申请人徐某下落不明,经过网络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穷尽了执行手段仍然没有执行到位。丁某等四人均是五道营村贫困户,生活本就困难,几千元的执行款对各自家庭也是比不小的数目。工作组在了解情况后,主动与县法院执行局沟通,共同研究案情,寻求解决问题途径。执行局局长杨晓峰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案调度,考虑到案件执行困难的实际情况,最终商定由县法院为丁某等人向县政法委申请执行专项救助款,以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为了尽快让几名贫困户得到救助,在寒冬感受到司法温暖,县法院院长王艳军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沟通协调,最终在工作组与县法院积极协调、县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四名申请执行人获得全额救助,并赶在春节来临之际将执行专项救助金送到了丁某等人手中,给贫困户送去了暖冬生活保障。
法院、驻村工作组积极协作,在执行中注重一案一策,精准施策助推扶贫工作,既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也达到了精准帮扶的工作目的,使得执行攻坚与精准扶贫取得双赢的社会效果,赢得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