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承德中院、围场法院在围场法院六楼会议室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仪式上,市中院赔偿办主任李小龙将省级司法救助金105万元发放给39名被救助人,围场法院向31名被救助人发放县级救助金56万元,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发放仪式中,李小龙主任向救助对象详细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概念及宗旨,并表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法院工作的职责,也是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希望每一位受助对象理性看待、合理使用救助资金。
“感谢围场法院在我们家这么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帮助,这笔救助金,不仅给我们经济上的帮助,更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在发放仪式上,受助者姜广辉接过救助金时激动地说道。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姜广辉受伤,经鉴定造成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致使生活困难,考虑到他的具体困难,市中院和围场法院共为其发放救助金9万元。此次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4类案件,总计发放救助金161万元,有效维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近年来,围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为破解执行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多方筹措执行救助金,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渠道,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至困难申请人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围场法院将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积极主动为他们向有关部门申报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情,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