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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院“四个抓好” 深入落实“人民法院大讲堂”
——周强院长“民法典宣讲辅导”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07-07 14:37:09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周强院长“民法典宣讲辅导”会议精神,兴隆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相继组织召开党组会、全体干警会议,学习传达最高院视频会议精神,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全力打造学习型人民法院。

   一是抓好学习制度落实,以制度保障学习的常态化。把学习活动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开展《民法典》的学习以及“四型”活动、“案件质量年”等活动,制定全院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和每名干警个人年度学习规划,明确学习内容和目标;要求每季对学习进行总结,确保学习有痕迹、有体验、有收获,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完善干警培训、轮训制度,推动干警教育培训规范化。

   二是抓好培训工作落实,以活动保障学习的实效化。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及县委政府开展的各类培训、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好每周五下午的学习日,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营造学习氛围。围绕学习民法典,采取院长讲党课率先垂范开启集体授课的第一章,其他民事法官相继授课的举措,切实提升民事审判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好奖惩工作落实,以奖励保障学习的兴趣化。引导全院干警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理念,努力营造崇学尚学、勤学乐学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学知识、学业务、比能力、比实绩的良好导向。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与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相结合,引导干警自觉学习、主动学习、深入学习。

   四是抓好党建工作落实,以支部保障学习的日常化。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党建工作之中,按照县总工会要求建立“大学习”职工读书小组,定期举行党支部学习会议。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工诵读活动,认真做好三创四建、文明单位申报等工作,切实做到以学习促进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提升学习效能,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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