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您好,我是滦平法……”
被告:“你别给我打电话了,我的案子多了去”
助理:“关于原告xx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要向你送达相关的手续,您不方便自己取,提供个地址,给您邮寄送达”
被告:“我在外地工地干活,地址不确定”
助理:“实在不行,您的直系亲属能够替您取吗”
被告:“没人,没人管,行了”
嘟……
这是一段真实的通话,在办理一件民间借贷案件中我与当事人沟通的场景,而这只是众多次电话沟通的一小段节选,灰头土脸的开头,草草的结尾。
2022年1月的一天,我正在阅读一本卷宗,案情很简单,就是一桩民间借贷的纠纷案件,证据相对充分,这就为调解提供了可能性,根据以往的经验,双方当事人只要都能到场,调解成功率至少能达到一半以上,所以我满心欢喜的联系了原被告,原告的态度也很好,非常配合工作,同意调解并让渡部分利息,但当联系被告后,就发生了上面的一幕对话,看到被告的态度,我便准备登门拜访,但经过几番调查,被告户籍地的工作人员表示该人常年不在其地居住。晚上在办公室整理卷宗,忽然想起了这个案子,便再次拨通了被告的电话,“这么晚了还在加班啊”,被告一开口我感觉好像拨错了电话似的,简单的询问后,被告似乎也不再那么强势,他说:“我在外地打工,白天工长就在身边,不能接电话”,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原来不是被告故意在搪塞,原来也是有难言之隐。
经过了几天的沟通,被告态度也来个360度的大转变,不仅积极和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就连不怎么用手机上网的他,也学会了用手机参加网上调解。因为在调解前做了较充分的工作,原被告的调解意见也基本成型,过程很顺利,被告也申请希望能够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调解书。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针对当前国内疫情的严峻形势,网上开庭成了连接不同地域当事人之间的桥梁,减少了当事人因到庭参加诉讼的行程,降低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另外2021年12月民诉法的及时修正,让电子送达有了更强的法律支撑,节约了司法资源的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