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宽城法院!没想到案子就用了10多天时间就全执行到位了,更没想到在疫情封控期间我能够拿到这30多万元的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刘某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2017年5月,家住鹰手营子矿区申请执行人刘某因在承德宽城某矿业集团矿上工作时被坠落的碎矿石砸伤,造成全身多处骨折。2021年,双方经一审二审诉讼,最终判决该矿业赔偿刘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362309.16元。
2022年4月19日,刘某向宽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该矿业的账户进行冻结。虽然账户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案,但该矿业最终联系了实际承包人陈某,陈某最终将36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全部交至法院。
刘某与执行法官本约定于5月11日来法院办理结案手续并支取工伤赔偿款。但受疫情影响,申请人处在封控区,只得通过电话约谈方式办理结案手续。执行法官及时找到办公室会计通过财务系统将该笔工伤赔偿款进行发放,申请人成功收到此笔工伤赔偿款项。
宽城法院“疫”不容辞抓执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保障民生能力,为平安宽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