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您好,我们是承德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关于XX申请执行你XXXX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经查询,你名下有XX保险公司的保单,因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以短信方式告知你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否则将依法对你名下保险保单强制执行并视情况将你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承德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赌博导致罚款的行政非诉案件。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均无法接通,后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XX保险公司有保险缴存,经核实,可退保1万余元,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案涉保单系被执行人为子女缴存的保险,如直接扣划虽能将案件执行完毕,社会效果却会大打折扣。
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以短信的形式再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敦促其履行,被执行人收到短信后,主动致电了承办法官,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请求暂不对保险进行强制执行。最终,该案得以妥善化解,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