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滦区法院审结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后,双滦区法院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此案系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被告某广播电视台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了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图片,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梳理案情,及时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手续。考虑到被告在外地不便参与诉讼,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调解。通过调解,被告认识到自身的侵权行为,同意删除涉案照片,且及时向原告支付了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新挑战、新机遇,双滦区法院强化政治担当,因地制宜搭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架构,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持续提升审判质效,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