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方便群众就近、及时、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兴隆法院举行“兴隆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揭牌仪式。
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主任崔茹、兴隆县副县长路涛共同为“兴隆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揭牌,兴隆县发改局局长李春鹏主持揭牌仪式。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副主任周军央,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三级调研员王敏英,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综合科科长杨文喜,市发改委副主任曹艳红,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刘亚斌,兴隆县司法局局长李建国,兴隆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金及兴隆法院干警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崔茹主任表示,在县法院挂牌成立“兴隆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是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诉调对接、诉调分流、有利于便捷高效地处理价格争议双方的矛盾纠纷,节约价格争议双方的诉讼成本。
路涛副县长表示,兴隆县作为全国首批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县,在县法院成立“兴隆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融合了发改、司法部门等多家力量,便于群众就近解决价格争议纠纷,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解纷的需求。
李海金副院长表示,兴隆法院将以此为载体,加强价格认定中心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联动,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多方式调解服务,帮助群众真正享受便捷司法服务,为全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