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河北法制报》在头版以《优化组织体系 明确具体举措 承德中院印发实施意见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题,报道了承德中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
全文如下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全力提高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日前,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优化了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并下设综合协调、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中小投资者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政务诚信建设6个工作小组,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工作小组具体落实的组织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具体举措,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产权平等保护,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高效化,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刑事领域服务保障,优化行政争议化解,提升民商事案件执行质效,深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应用等八个方面,形成了二十九条工作举措,明确了工作任务、相关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
实施意见完善了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每周通报、每月例会、业务指导、问题督办、监督问责五项制度,并要求全市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统筹立审执各领域、各环节,深化改革,精准发力,强化落实,精准回应市场主体的现实关切,为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