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承德中院召开2024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了承德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果,并就媒体关注的问题答记者问。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推进承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打造“冀承山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品牌,用实际行动守护承德优美生态环境。
全市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2023年全市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95件,承德中院针对典型环境资源类案件,组织开展两次集中宣判,为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释放鲜明信号。2023年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发布十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发挥了司法裁判教育引导作用,展示了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全市法院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健全专门化审判组织体系,加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力度。承德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并牵头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开展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县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的意见》,以我市域内四大水系源头和流经地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区划分,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跨区县指定管辖、集中审理。同时,在两个集中管辖法院分别设立了“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和“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推动实现承德环境司法保护全覆盖。建立专业人民陪审员库和生态技术调查官库,为涉案事实、证据、司法鉴定、生态环境修复查明等提供司法助力。
承德中院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共建“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签署框架协议,为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提供平台。与燕山大学、秦皇岛中院签订《燕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加强院校间学术研究合作,促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成果转化。
全市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司法修复。2023年以来,督促被告人补植复绿林地177亩,判缴生态环境修复金1000余万元。营子法院审理的全省首例综合运用“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管护令”审结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获评河北省202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河北省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为司法服务保障“双碳”目标提供了创新经验。承德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保障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补植管护令有效落实的实施意见》,推进司法机关在生态修复工作中衔接配合,促进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双向融合,进一步促进补植复绿管护令落实落地,让“破坏者”变成“修复者”,让“违法者”变成“守护人”,为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了生动实践和积极探索。
全市法院将继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用心用力用情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理念,用实际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