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提到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简要总结就是“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的基因孕育于中央苏区。在江西省瑞金市有这样一座黛瓦黄墙的客家庭院,这就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的所在地,如今旧址的院内摆放着何叔衡烈士调解处理百姓争水纠纷的铜像,再现了苏区司法前辈深入基层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革命先辈筚路蓝缕、艰辛奋斗,开创了苏区司法审判的先河,塑造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
司法为民的追求,体现在陕甘宁边区的审判工作中。延安宝塔山南麓有一座龙湾山,陕甘宁边区的高等法院,就坐落在这里。80年前,这里也被称作法院山。巍巍宝塔、郁郁龙湾见证了边区司法工作的峥嵘岁月。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于边区法院,其理念和宗旨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愿望,回应了人民的需求,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石。
司法为民的初心,镌刻在司法事业的发展史中。七十多年前,在太行山东麓的西柏坡,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身——华北人民法院宣告成立,从此我国法院前冠以“人民”二字,人民法院为人民,自诞生之日起,“人民”二字就深深镌刻在司法事业发展史中,栉风沐雨更显熠熠生辉。
司法为民的初心,代代薪火相传。2005年,“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被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3年,“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被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主线;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回望历史,我们清醒地看到,根植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人民法院的初心和使命。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工作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司法为民之路,越走越宽广。
新时代道路上,承德法院人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司法公正底线,以实际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田间地头,有我们干警的身影,只为及时将矛盾化解在第一线;风里雨里,有我们干警的身影,只为早日将执行案款早日交到当事人手中;社区学校,有我们干警的身影,只为宣讲法律知识履行法院人的担当。“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我们在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司法为民,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
一寸山河一寸血,新中国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热血和生命铸就的,我们是新中国的幸运儿,更要成为新时代的奋斗者,唯有不忘为民初心,方可传承历史、告慰先辈。人民司法为人民,在新时代,司法为民就是要公平公正,就是要在司法活动中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我们将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每一宗案件,做好每一件小事,实实在在回应群众需求,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力量、感受到安全、感受到温度!